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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久远信代理“VICTTORIA VOICE”商标异议成功

发布时间: 2024-08-08
我公司:北京久远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,受马塞洛·林委托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,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,申请人名义为刘灿指定在第18类商品上申请的第66713297号“VICTTORIA VOICE”商标提出异议,请求商标局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,最终成功。

一、异议人引证商标具有一定独创性和显著性,且除本案外,被异议人还申请注册了与异议人在先商标近似的“JENNE JANNE JJ及图”商标。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,被异议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复制、抄袭他人商标的故意,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,违背了《商标法》关于禁止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立法精神。因此,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不应予以核准。
二、“VICTTORIA VOICE”作为异议人的主打品牌,早已于2016年3月22日在巴西申请注册,并于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就已经在中国大陆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,有较高影响力;被异议商标与之在文字构成上完全相同,且指定使用在类似商品上,属于“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”,违反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,应不予核准注册。
三、被异议人明知异议人的“VICTTORIA VOICE”商标,仍将完全相同的商标申请注册在异议人在先使用的类似商品上,两商标在市场上的共存极易引起混淆误认,违反《商标法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,被异议商标应当不予以注册。
依据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、第三十五条规定,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:第66713297号“VICTTORIA VOICE”商标不予注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