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久远信代理“OBFIVE”商标异议成功
发布时间: 2024-08-22
我公司:北京久远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,受欧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OB TRADING GROUP PTY LTD.委托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,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,申请人名义为南通雄帆贸易有限公司指定在第25类商品上申请的第68992413号“OBFIVE”商标提出异议,请求商标局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,最终成功。一、被异议商标“OBFIVE”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“服装;鞋;帽”等。异议人提供证据证明,经异议人持续使用和宣传,其“OBFIVE”商标已在相关消费者中具有一定知名度, 且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前,异议人已在其滑板产品上实际使用与被异议商标文字完全相同的“OBFIVE”商标。该商标文字具有一定独创性,被异议人未就其商标的创意作出合理解释,故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具有复制、摹仿异议人商标的主观恶意,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。二、异议人“OBFIVE”系列商标具有极高的独创性和显著性,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在先注册商标“OBFive skateboards”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,且异议人的“OBFIVE”系列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经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被异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被异议商标不应予以核准注册。三、“OBFIVE”作为异议人字号同名主打品牌,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前,就已经在我国国内建立起了极高的知名度;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澳大利亚在先注册商标实质性相同,并指定使用在异议人主营商品上,侵犯了异议人字号权并属于“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”,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,不应予以核准注册。依据《商标法》第七条、第三十条、第三十五条规定,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:第68992413号“OBFIVE”商标不予注册。